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骨灰寄存架网:湖北经营性公墓审批介绍

来源:浏览:809发布日期:2014-8-18

  一、事项名称

  经营性公墓审批

  二、设定依据

  国务院《殡葬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225号)

  三、受理条件

  1、必须在省政府规划范围内;

  2、符合当地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;

  3、选址必须距离风景名胜区、文物保护区2000米以外,距离铁路、

  公路主干线两侧以及重要建筑物、居民居住区500米以外,距离

  水库、河流堤坝、水源500米以外;不得占用耕地、林地。

  四、办理程序

  1、申请人提供相关申请材料,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、州民

  政局审核;

  2、市州民政局审核同意后,向省民政厅提交申办请示;

  3、省民政厅收到请示后,审核上报材料,并到实地察看,提出意见,

  经处长研究同意后报厅领导审定;

  4、批复。

  五、收费标准: 不收费

  六、办理期限 : 20个工作日

  七、申请材料目录

  1、兴建公墓的申请报告;

  2、当地政府同意兴建公墓的批文;

  3、当地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立项的批文;

  4、土(林)地管理部门审批的土(林)地使用证(复印件);

  5、当地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(复印件);

  6、可行性研究报告;

  7、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(复印件);

  8、联营兴办的合作合同书;

  9、公墓规划图。

  八、责任部门: 湖北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

  九、办公地址: 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

  十、办公时间: 法定工作日

  十一、联系方式: 027-50657017

  十二、咨询投诉方式

  1、咨询:027-50657017,fsc_mzt@hbmzt.gov.cn;

  2、投诉:027-50657089,jcc_mzt@hbmzt.gov.cn。

  十三、办理流程表

  办理程序工作权限责任人办理时限

  窗口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处孙 波

  受理分管业务科长孙 波5日

  审查(一)分管业务处长王若毅3日

  审查(二)处长浦庆萍3日

  决定分管副厅长余 琳5日

  办结湖北省民政厅孙 波4日